2009/4/13

【健康保健新知】燈具的紫外線危機!

現在很多人都知道太陽中有紫外線需要做防曬
但其實大家在室內的時間通常是會比室外多很多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人注意室內燈具也會釋放紫外線的問題

但綜觀現在的燈具標示除非是特殊用途的燈管(燈泡)
否則因為法規上也沒有相關規定
所以根本都沒有標示相關的紫外線放射情形

目前國外已經有些相關標準(如Permissible Exposure Time)
但因為並沒有強制規定要標示
所以要有共通一致的做法可能還要一段時間才有辦法做到

以目前來說殺菌燈、捕蚊燈、黑光燈、紫光燈、
投射燈、伍氏燈及某些鹵素燈泡、開放式省電燈泡及鎢絲燈泡
會釋放出較多的紫外線是比較需要注意
至於一般的LED燈、霓虹燈、日光燈管、檯燈及包覆型省電燈泡相較下則安全性比較高

一般來說長期處於紫外線放射較多的燈具下面工作或離燈具太近的人
皮膚會受到傷害的機會就會比較大

至於一般民眾只要待在這些燈具下的時間不要太長
或是不要直接站在燈具下直射或近距離接觸的話並不需要太擔心

站在公共衛生及皮膚保健的觀點來看
相關燈具註明紫外線強度的安全標示是有需要的
因為消費者有可能在渾然不知覺的狀況下
即使在室內的環境卻接觸到過多的紫外線
而造成皮膚老化、變黑及長斑的情形
如果燈具可以有相關的紫外線放射強度安全標示
消費者在選擇上也可以更安心更安全


英衛生保護局警告/開放式省電燈泡紫外線 傷皮膚
更新日期:2008/10/13 04:09

〔編譯張沛元、記者王昶閔/綜合報導〕英國獨立報十日報導,英國政府公共衛生監督組織「衛生保護局」(HPA)警告,
省電燈泡所散發的紫外線量,足以傷害皮膚,建議使用開放式(可看到玻璃線圈)省電燈泡時,如距離不到三十公分時,一天的使用時間不要超過一小時。

HPA是在應病患團體要求測量省電燈泡散發的紫外線後,發布上述「預防建議」。英國病患抱怨,省電燈泡會加重光敏感狀況,如血液疾病狼瘡、濕疹及紫質症等。

距離應超過30公分 勿超過一小時

又稱壓縮螢光燈泡的省電燈泡有兩種,一種是可看到玻璃線圈的「開放式」,一種是線圈包在第二層玻璃裡、看似傳統燈泡的「壓縮式」。研究顯示,當光源相當靠近皮膚時,五分之一的開放式省電燈泡會散發相當於夏季晴天的紫外線量,值得警惕;當把光源移開超過三十公分,紫外線量就會低於冬季晴天,也無有礙健康疑慮。

HPA表示,使用開放式省電燈泡,比如桌燈或讀書燈,應留意距離與使用時間。壓縮式省電燈泡因為包裹兩層玻璃,所以不會散發過量紫外線,也可以近距離使用。
HPA執行長麥克拉肯表示,有光敏感情況的民眾應該特別注意,但沒有必要因此完全棄用省電燈泡,只需要在距離上做簡單調整。此外,他也駁斥省電燈泡紫外線導致癌症的說法。麥克拉肯指出,省電燈泡紫外線曝曬過量,頂多導致皮膚短時間發紅。



真是太可怕了

在去會場上課受訓時,講師就提到不是只有在室外要防曬

在室內也是要防曬的,因為室內的燈泡都會放射紫外線

我想大家應該還沒具備這樣的觀念

恐怕需要點時間來培養正確的防曬習慣

唯有正確的觀念以及良好的習慣,才能降低致癌及老化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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