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衛生署函超級靈芝兩張健康食品字號整併為一張 |
2008 / 09 / 23 |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字第0950409899號函:同一項健康食品因不同功效項目取得不同許可證,將整併為同一張許可證管理。 榮獲國家品質生技獎及兩張健康食品字號的如新華茂超級靈芝,將依衛生署函文,原健食字第A00023與第A00035號之許可證,整併為一張,只保留衛署健食字第A00023號許可證,產品標籤亦將由兩個認證標章更改為一個,原標示之免疫調節與護肝功效則維持不變。請夥伴們以後介紹超級靈芝產品時,將原「兩張健康食品功效認證」的說法改為「兩項健康食品功效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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